宁波大学2014年美术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要求 专业考试
(一)美术类专业考试
1.考试科目:素描、速写、色彩三门,满分750分,其中素描满分300分、色彩满分300分、速写150分。
2.考试范围及要求:
(1)素描:人像默写(含速写)4K纸张,考试时间三个小时
要求:①造型准确;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;③画面构图完整;④铅笔、炭笔类工具表现。
(2)色彩:静物默写8K纸张,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
要求:①造型准确;②色彩关系准确;③空间关系准确;④限水粉、水彩形式表现。
3.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,并自备画具、画板、颜料等。
(二)音乐学专业考试
1.考试科目及要求:
(1)面试内容:听音模唱、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(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只考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一项,音乐教育方向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两项均考),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,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
(2)笔试内容:基本乐理(考试第二天上午8:30-9:30)
(3)分值分布:听音模唱15%、声乐或器乐70%,基本乐理15%,满分750分。
2. 音乐学专业笔试考试要求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,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第二天的上午8:30-9:30,具体以准考证打印或考点公布为准;面试时间不固定,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随到随考。